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探讨与交流活动圆满举办
7月18日,由广东省律师协会城市更新法律专业委员会、韶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探讨与交流》活动,在韶关市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应用产业园圆满举办。省律协城市更新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王劲松、副主任陈仲生、副主任黄家章,韶关市律师协会会长陈晓琴等出席活动,省、市律师代表等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
市律协江美熔副会长在致辞中对远道而来的省律协城更委各位领导、同仁表示热烈欢迎,向参与活动的本地律师同仁致以诚挚问候。她表示,城市更新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韶关作为粤北重镇,正处于城市转型关键期,城市更新工作法律关系复杂,对法律服务的专业化提出更高要求。省律协城更委此次送教上门,送来前沿专业智慧,对提升韶关律师服务城市更新的能力意义重大。
本次活动聚焦两大核心议题,特邀两位资深律师开展专题分享。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省律协城更委副主任黄家章作题为《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探析》的专题讲座。在分享中结合实践案例,深入剖析了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中的焦点难点问题,从政策法规解读到项目实操技巧,为参会者提供了系统性的实务指引。
北京瀛和(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省律协城更委委员崔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解读》为题展开分享。他围绕今年5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核心条款,详细解读了法律在城市更新中的应用要点,为厘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改造中的权责关系提供了权威参考。
两位律师的分享理论与实践结合,引发了参会律师的广泛共鸣。大家表示,此次讲座有效解答了实务中的困惑,为今后服务城市更新项目提供了清晰指引。
此次活动的成功举办,搭建了省、市律师协会在城市更新法律领域的交流平台。未来,韶关市律师协会将与省律协城更委深化合作,持续聚焦实务难题,助力律师 “抱团精进”,为韶关乃至全省城市更新事业贡献法治力量。
供稿:市律协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