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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教育学院业余学生学士学位发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0-30   浏览:347   [打印]
 
关于网络教育学院业余学生学士学位发放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网络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工作的意见》(粤学位[2006]15号)和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本科生申请学位实施细则>的通知》(华南工研[2006]60号)文件精神,现对我院2002年7月之后入学的业余生学位证书形式和学位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2004年7月以前入学的业余学生,仍然按照网络教育学院的学位实施细则执行,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已满足毕业条件和学位条件的学生,将于10月底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2004年7月之后入学的业余学生,一律纳入学校的成人高等教育管理,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并相应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凡在2006年7月至2007年3月份毕业申请学位者,必须参加由华南理工大学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统考。考试时间拟定在11月12日。
考试报名时间:10月17日-31日(请各位学生在班主任或教学中心工作人员处报名)
2007年4月份以后毕业申请学位者按照《华南理工大学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三、针对2004秋级和2005春级专升本学生,在2007年3月份之前满足毕业资格的:
①若通过11月12日的外语学位考试者,则在2007年3月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②若未能通过11月12日外语学位考试的:可选择放弃学位,直接毕业,在2007年3月可发放毕业证书,之后不再补授学位;若坚持要取得学位,则必须按照《华南理工大学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待符合学位条件后再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具体的考试报名及组织细节另行通知。
 
附件
1: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网络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工作的意见》(粤学位[2006]15号)
2: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本科生申请学位实施细则>的通知》(华南工研[2006]60号)
 
韶关粤北教学中心
200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