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春)季新生入学资格(学历证书)复查办法的补充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试点高校每年的招生录取情况须分别于当年的4月和12月底前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备案;本年度计划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名单、实际录取学生的基本情况及电子照片同时通过“高等学校网络教育质量监管系统平台”备案。现将具体事项再行通知如下:
1、根据《关于2006(春)季新生入学资格(学历证书)复查办法的通知》的时间要求学院将于4月30日公布本次入学资格审查结果,请同学们届时查询。对在规定的时间没通过资格复查的学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2、鉴于本次上报教育部资料须包括实际录取学生基本情况及电子相片,请各位新生认真核对本人的各项信息,确保无误,否则将影响以后毕业的电子注册。
网络教育学院
200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