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秋)届毕业生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查的通知
2006(秋)届毕业生:
2006(秋)届毕业生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定于2006年3月中旬~2006年7月中旬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查流程
提交申请——初审——复审——发放证书
具体安排如下:
1. 提交申请
(1)提交申请时间:2006年4月5日前。
(2)提交材料:①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查申请表,②学历证书原件(限高中毕业证),③学历证书复印件,④全国大学英语统考四级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验证:
①高升本、高升专学生的学历证书:
已经在2005(春)届、2005(秋)届和2006(春)届申请毕业时验证合格的同学不需要重新验证,即不需交高中证原件,只需交其他审查材料。其余学生请将学历证书原件及上述材料交给所在的教学中心(班主任)。
②专升本学生的学历证书:
a.已经在2004(秋)届、2005(春)届、2005(秋)届和2006(春)申请毕业时验证 合格的同学不需要重新验证;已经在2003(秋)级、2004(春)级和2004(秋)级入学时交网络学院集中验证合格的同学(具体见附件五)不需要重新验证。
b. 学历证书可从网上查询到(www.chsi.com.cn)的学生,请将学历证书网上查询打印件连同上述所需材料交给所在的教学中心(班主任)。
c.学生的学历证书是由具有发证资格的教学中心本身颁发的,可由教学中心教务处出具证明,且加盖该教学中心教务处公章。
d.学历证书为华南理工大学毕业的本、专科毕业证书,学生请将学历证书的复印件两份及验证费用(费用由学生本人自付:10元/本)连同上述所需材料交给教学中心(班主任),
e.非上述情况的学生,请将学历证书的复印件两份及验证费用(学生本人自付费用:广东省内学历证书: 55元/本;广东省外学历证书: 125元/本)连同上述所需材料交给教学中心(班主任)。
请各位同学逐项仔细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06(秋)届毕业生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查申请表”(见附件三),表中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和入学报名表及学籍表的个人基本信息相符。如有不符,请附附件证明。毕业、学位申请意见一经提交,则不再修改,请大家慎重考虑填写。
2、初审
5月中下旬,学院将初审结果送各教学中心、班主任,学生可自行到教学中心(班主任)处查询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向班主任或教学中心负责人咨询并登记;若无异议,请签名认可;若学生因故没有签名,则视为学生认同初审结果。
3、复审
7月初,学院将复审结果送各教学中心、班主任,学生可自行到教学中心、班主任处查询复审结果。如有疑问或意见,请向班主任或教学中心负责人提出;若无异议,请签名认可;若学生未能按时认可签名,则视为学生认同复审结果,如有错漏,由学生本人负责。
4、发放证书
学院于7月中旬发放毕业证书。
二、注意事项
1、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同时申请毕业、学位资格,不可以先申请毕业资格,再申请学位资格。
2、申请2006(秋)届毕业的学生,如在本学期尚需修读“操作系统课程设计”“数据库课程设计”“数据结构大作业”课程,必须在2006年6月1日之前将课程设计的作业交到各教学中心、班主任处,否则将不能按时毕业。
3、由于专升本的学习年限是2—5年,因此2001(秋)级学生的最后毕业年限是2006年7月,本次毕业申请是最后的申请机会,请2001(秋)级未毕业的学生抓紧时间申请毕业。
4、根据《关于调整毕业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本次申请毕业的学生除毕业设计(论文)以外,所有考试科目均需在5月份的中段考试中合格通过。
网络教育学院
2006年3月6日
附件一: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要点
附件二:学位资格审查要点
附件一:
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要点
(1)按教学计划,学生取得的学分数应达到最低毕业要求,具体见下表:
|
层 次 |
专 业 |
毕业最低总学分 |
必修课学分 |
|
高升本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80 |
144.5 |
|
工商管理 |
170 |
148.5 |
|
电子商务 |
180 |
170.5 |
|
专升本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90 |
79.5 |
|
工商管理 |
85 |
78.5 |
|
电子商务 |
90 |
77 |
|
英 语 |
85 |
83 |
|
行政管理 |
85 |
79.5 |
|
法学 |
85 |
70.5 |
|
高升专 |
工商管理 |
80 |
81.5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85 |
82.5 |
备注:《网上学习指南》(1.5学分)、《入学教育》(0.5学分)均计入必修学分内。由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没有将《网上学习指南》(1.5学分)、《入学教育》(0.5学分)列入教学计划,因此学生在按教学计划修足必修课77.5个学分的同时,必须加修《网上学习指南》(1.5学分)、《入学教育》(0.5学分),选修课相应减少2学分。
(2)所有成绩均按该课程已通过(≥60分)的最高成绩计算,不通过的则按未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处理。
(3)学生拿到大专毕业证的时间,到本次申请毕业的时间必须达到或超过两年以上;学生拿到高中毕业证的时间,到本次申请毕业的时间必须达到或超过四年以上。
(4)专升本学生正式录取(即收到录取通知书)开始,到本次申请毕业的时间必须达到或超过两年以上。高升本学生正式录取(即收到录取通知书)开始,到本次申请毕业的时间必须达到或超过四年以上。
附件二:
学位资格审查要点
⑴ 必须满足所有毕业资格条件。
⑵ 所有课程(毕业所需最低学分内)成绩的算术平均值≥75分,其中免修课程按“75分”计算。
⑶ 非英语专业的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且已有学士学位以上学位(含学士学位)证书或通过教育部组织的网络教育《大学英语B》的全国统一考试以及在2006年1月1日前,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的。
(4)英语专业的学生: A、2004年3月以前入学的学生必须通过我院举办的英语学位考试。B、2004年3月以后注册入学的学生必须通过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的全国统一考试的《大学英语A》。
(5)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良以上。
(6) 在校学习期间,凡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又未被取消者,则不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