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2006(春)季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通知 | 网络教育学院 |
|
| |
|
关于对2006(春)季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
各位新同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高厅[2005]9号文件精神,对试点院校要健全招生制度,严格招生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做好入学资格审查,切实把好入口关。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注册后,即取得学籍。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发给华南理工大学学生证。我院将对2006(春)季入学资格进行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位学生逐项仔细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06(春)季学生入学资格复查申请表”(见附件),表中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与入学报名表及学籍表的个人基本信息相符。如有不符,请附附件证明。
2.请于3月30日前将毕业证原件(高中毕业的需交原件,专科毕业不需交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入学资格复查申请表交教学中心(班主任)。
3.4月30日前,各教学中心、班主任会将所有学生的审查结果通知学生。如有疑问,请提供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鉴定证明方可有效。(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2037626990,37627335;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
4.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毕业证原件或证件有问题的,采用以下的处理方法:
1)对毕业证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假证的,取消学籍,学费不予退还,或者征求本人意见,转为课程进修或由报读专科起点改为报读高中起点。
2)对有在读专科证明,但未拿到毕业证的,先转为课程进修学习。
网络教育学院 2006年3月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