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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春届毕业生档案领取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26   浏览:39   [打印]
     2009春届毕业生档案已到,请于3月26日后,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教学中心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领件人必须持有档案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委托书,经工作人员核实、中心主任审批后,方可代领。咨询电话:0751-8297088。

韶关粤北教学中心

200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