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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工作阶段 |
具体工作安排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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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日~4月20日 |
提交申请 |
① 学生本人于4月20日前到教学中心提交专科(高中)毕业证复印件2张A4纸,身份证复印件2张A4纸,毕业证与身份证名字不符的请附上户口本复印件,附件1的《毕业申请表》手写填一式二份学籍登记表一份小一寸彩色相片1张。;
② 毕业、学位申请意见一经提交,则不得更改,请慎重考虑填写;
③ 各教学中心汇总后于4月26日前将汇总表格及有关材料交到学生服务中心。 |
1.专升本学生需要相应的验证证明材料,以下情况的学生不需要重新验证:
①已在之前申请毕业并验证合格的学生不需要重新验证;
②在入学时通过专升本入学资格审查的学生不需要重新验证;
2.曾获得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的,请提供清晰证书复印件(请教学中心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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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8日~5月20日 |
初审阶段 |
① 初审是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录取、入学前证书等资格审查);
② 需要学生对初审信息签名确认。 |
① 初审结果发送至各教学中心,学生在教学中心签名确认;
② 学生无故没有签名,则视学生认同初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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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1日~2008年7月10日 |
成绩审查阶段 |
① 成绩审查是对学生是否满足毕业或学位条件的资格审查,
② 学院将审查后的毕业名单上网公布,请学生仔细核对有关信息。 |
如对复审结果有异议,请向各教学中心或班主任提出,由各教学中心及时上报学院学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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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底 |
发放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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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发放日期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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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0月份 |
发放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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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发放日期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