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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2019年春季新生个人信息核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8   浏览:129   [打印]

2019春学员:

     根据网招委函[2015]02号《关于重申务必采用身份证识别器采集学籍信息的通知》  要求,新生学籍信息须通过身份证识别器采集,对新生的核心数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报名照等信息),阳光招生平台不会再受理勘误。为确保新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2019年春季新生必须在4月3日前核对本人的学籍信息,确认核心数据无误。特别是报名照,必须确保与身份证上一致,若因未及时勘误新生个人信息导致无法参加统考或学籍注册数据错误的,后果自负。
       查询方式:华师在线(右上角登录)-进入学生工作室-个人信息(鼠标移动到右上角学号处)-核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报名照,若数据有误,务必在4月3日前,将勘误材料(1、学生数据修改申请报告(见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上交到学习中心。
       2019春新生个人信息勘误截止日期为4月3日,过期不再受理,因未及时核对导致过期无法再勘误的,后果自负

附件:

学生数据修改申请报告.doc


网招委函�015�2.doc

关于重申务必采用省份证识别器采集学籍信息的通知.doc

 

华师网院韶关学习中心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