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网院通知 » 华师网院通知 » 正文

华师网院2016秋(0828批次)新生学费缴交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30   浏览:31   [打印]
    根据学院要求,新生通过入学测试视为正式录取,即可办理学费缴交手续,本批次2016秋新生学费缴交及教材征订工作于08月28日-09月05日期间进行(新生入学机试成绩将于考试当日发布,即08月28日考试完毕后,在考试现场的学员即可获悉自身录取情况)。
一、学费缴交
1、学制2.5年总学费为8000元(符合教师减免的优惠1500元后总学费为6500元)在读期间学费分2次缴交,第一次缴费时间为:2016年8月28日-9月05。第二次缴费时间约为:2017年7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学费缴交标准:
第一次缴费为4000元;
第二次缴费为4000元(符合教师减免政策的优惠1500元后实交2500元)
3、学费缴交方式:(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缴费即可。)
(银行柜台):到广东省内任意一家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按以下要求填写“现金缴款单”,待营业员核对交费资料无误后,采用建行的银联卡、存折、现金等方式办理交费。


(支付宝):登陆支付宝账号→选择“转账”→选择“转到支付宝账户”→输入13826376089(账户为韶关粤北职业培训学校-陈珍海);支付成功后请QQ联系陈老师(Q:417888699)告知已缴费并截图保存,以备核对。

二、学费缴交注意事项

1、银行营业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星期日休息)。
2、学员应认真执行此次缴费的有关规定,配合学习中心做好收费工作。如无按规定缴费而造成不能按时注册,并引起其它后果,责任由学员自负。如有疑问请拨打:0751-8297068咨询。
3、请学员务必保留银行的交费回执、支付宝支付记录,凭缴费回执或记录到学习中心换领“学费收据”。(请注意:学费收据是学员已缴交费用的有效凭证,学员应当妥善保存,是报销的票据,遗失不补、不提供查询。学员若需办理各项减、退费用时须凭交费收据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三、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以学员自愿原则,征订时间为2016年8月28日-09月05日,征订预缴费用为:800元/专业(毕业时结算,多退少补),2.5学年内只设一次办理教材征订手续,逾期不补。征订教材费缴交请参照上方“学费缴交方式
 
 
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韶关粤北学习中心
2016-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