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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查2011上半年作业成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24   浏览:26   [打印]

各位学员:

本学期作业成绩复查时间为62530日,符合申请复查条件的学员,可以在此时间内通过网上提出申请。申请审核通过的,请于714日在网上进行修改或重做作业。如果学员没有参加该课程作业的,不得申请复查!

复查操作步骤:

登录“学生工作室”申请管理 作业成绩复查 操作一栏点击“查看作业” 操作一栏“申请复查”

申请复查的范围及条件如下:

1、作业形式为:在线作业、上传作业、公选课期末作业;

本次复查不包括《美学》精品课程作业和《合唱指挥》期末作业。

2、已交作业,显示作业未做或作业0分;

3、已交作业,但由于没有正确插入答案而导致无成绩或成绩偏低,且成绩低于60分。

 

为不影响学员总成绩的合并,凡是630之后提出复查的不再受理!

 

 

 

   教学部

2011623